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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制定外商独资企业章程须知.

  • 作者:同江创业网 发表时间:2019-05-08

   2015制定外商独资企业章程须知.

2015制定外商独资企业章程须知

  一、企业章程可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方参照本参考格式制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名称、住所、组织形式;(二)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三)投资者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四)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期限(五)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 (七)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和制度;(八)劳动管理; (九)终止和清算; (十)章程修改的程序。(十一)章程签订的时间和地点;(十二)投资人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投资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五、本示范文本为:设董事会、监事的外商独资(含台港澳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示范文本。

  六、本示范文本中带"{ }"括号部分为可供选择内容,在形成正式文本时,带"{ }"括号或不带"{ }"括号部分只应保留一种,其他用删除线"   "删除。

  七、本示范文本中带"(注: )"的部分,括号内为备注提示、说明语。八、本示范文本中带下划线" "部份,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国 .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订立外商独资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资公司)合同。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指导合营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独资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 独资公司名称:

  第三条 独资公司住所:

  第四条 独资公司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独资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独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独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独资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如股东同意延长营业期限,经股东作出决议,应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 独资公司股东

  第九条 独资公司股东: 名称(或姓名): 注册国家: 法定地址:

  第四章 独资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第十条 独资公司投资总额: 万元。币种为 。

  第十一条 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币种为 。(注:须与第十条的币种相同)其中:货 币 万元 机器设备(作价) 万元 工业产权(作价) 万元 专有技术(作价) 万元

  第十二条 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全部缴付。{或: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分 期缴付。各期出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缴付时间 缴付数额 缴付时间 缴付数额 缴付时间 缴付数额 缴付时间 缴付数额 } (注: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须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三个月内缴付,且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合营各方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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